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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本人还有过大型国企法律顾问工作背景,熟悉公司股权、财务管理与传承、债权债务等多个业务领域,是婚姻家事领域的复合型专家律师.本所律师长期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为国家近百家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办理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由宋磊组建的法律顾问队伍长期服务于行政执法、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国有土地出让、工业园区招商、金融投资、资产处置、破产重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等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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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野旷律师事务所是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审核通过,准予设立并执业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他们秉承着“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的文化理念,经过不懈的奋斗与发展,办公设施、律师人数和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现有高层合伙人5名,拥有300余平米办公场地,同时还设立了5家分支机构,固定资产超1000多万元,员工30余名,其中法律专业人士20余名!自创立以来,构成“野旷”品牌的三大基石:专业精湛的团队、良好多元的法律服务、开拓的追求,探索出了一套“非常好的效率”的协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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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担任合伙人的资格,除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外,还应当具备5年以上执业经历,且担任合伙人之前3年内未受到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律师事务所内部的管理职能由合伙人会议行使。2、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法》第16条规定:“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国资律师事务所我国《律师法》第20条规定:“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依法自主开展律师业务,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