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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律师

行政律师

行政律师,是以专打起诉政府类的行政诉讼为主页的一线执业律师。行政诉讼受案条件: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5.原告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所谓“事实根据”是提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理由。以上5个条件有一个不具备的,就不是行政诉讼。行政专业律师,在接受委托时,就应审查行政与民事案件的区别,以少走弯路。

联系人:杨健

联系电话:13391565290

邮箱:13391565290@189.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龙立东方大厦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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