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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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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测测试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10月2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周丹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计量测试与检定校准,工程测试与评价,材料试验与产品研发,自动控制仪器仪表检校与研制,产品检测与标准研究,安全防护与环保技术研发,节能减排测试与方案优化,工业在线测试与标准化研究,项目投资;批发零售及维修: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维修,空气污染检测服务,质检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生态监测,节能技术推广,环保技术服务,检测技术服务,批发零售:五金交电等。1、检定周期:加油机检定周期视加油机使用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半年;使用中检查:在检定周期内的加油机示值需要进行使用中检查。加油站应配备在检定周期有效期内的自校标准器(不小于20L)进行自校,发现量值超出允许误差时,即请当地定点计量检定部门及时检定。2、加油机准确度要求:加油机准确度应为±0.3%,其测量重复性(三次检测的误差率)应不超过0.15%;加油机的被测量(即小流量)的允许误差应不超过±0.5%,其重复性应不超过±0.25%。3、加油机检测:1、加油机检测流量:使用20L标准量器时,不应超过12升/分。2、环境温度要求:检测时环境温度应在-20~40℃范围内,检测过程中环境温度的变化应不超过3℃。3、检测时,介质(检测的物品)的温度不应高于30℃,低温度时,介质不应有凝固现象。检测时,加油机的介质温度与标准器中介质温度之差应不超过4℃,否则不能进行检测。4、温度计要求:温度计的测量范围为-20~40℃,分度为0.2℃的温度计。5、秒表要求:分度值为0.1s。

联系人:李霞

联系电话:15892280495

邮箱:57693088@qq.com

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迎宾路和合家园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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