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湖南野旷律师事务所的网站
 
  • 产品名称:湖南离婚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_长沙法律服务事务所-湖南野旷律师事务所
  • 产品价格:面议
  • 产品数量:9999
  • 保质/修期:5
  • 保质/修期单位:
  • 更新日期:2021-08-07
产品说明

  湖南野旷律师事务所是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审核通过,准予设立并执业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他们秉承着“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的文化理念,经过不懈的奋斗与发展,办公设施、律师人数和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现有高层合伙人5名,拥有300余平米办公场地,同时还设立了5家分支机构,固定资产超1000多万元,员工30余名,其中法律专业人士20余名!自创立以来,构成“野旷”品牌的三大基石:专业精湛的团队、有质多元的法律服务、开拓创新的追求,探索出了一套“非常好的效率”的协作模式!

  考虑到某些案件的特殊情况,法律允许有例外.比如,当事人正在患传染病,或正在国外不便亲自到庭,可以不出庭,但是当事人必须要有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提交给人民法院。本案中,申请离婚确是高某的真实意思,高某必须向法院提交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这个真实意思不能由父母代替决定,不能由父母代替申请离婚。由于高某在国外不便到庭,可以由父母代她出庭。【案例】李某的丈夫三年前南下打工,此后杳无音信,李某和家人多方查找都没有找到,警方协助寻找也始终没有结果!

正宗湖南离婚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案例】余某与杨某于2006年5月1日结婚,2007年10月妻子杨某怀孕,可当妻子杨某怀孕5个月的时候,丈夫余某得知妻子所怀胎儿是别人骨肉,杨某予以承认.余某愤怒异常,于是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此时正值妻子杨某怀孕,法院会受理丈夫余某的离婚请求吗?【离婚律师解析】本案中,妻子杨某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这本身违背了夫妻间相互忠实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余某起诉离婚的请求,属于“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范围,所以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离婚协议约定房地产归一方所有,但未进行变更登记的,不得与债权人对抗.审判的要求:《物权法》第九条第1项规定,房地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失,依法登记有效的未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愿离婚协议书》约定事件房地产归配偶一方所有,但双方未进行屋子地产权转让登记,物权转让无效,事件房地产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事件来源:《周凤珠与青岛威邦贸易有限公司、周春海事件人执行案件》(20号)15号民诉讼申诉书),离婚协议中关于物权归属的约定不能直接导致物权变动,但可以排除债权人在债权成立后申请强制执行!

湖南离婚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经济纠纷请律师要多少钱_工程合同法律服务-湖南野旷律师事务所

我们推荐湖南离婚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即使让别人代办,婚姻登记机关也会拒绝办理。【案例】宋某的妻子章某是电影演员,结婚多年,妻子为保持自己身材,一直没要孩子,宋某多次和妻子沟通均无果!无奈之下,宋某以妻子不愿意生孩子侵犯了自己的生育权为由向法院请求离婚。请问,宋某的说法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湖南省内富有盛名,影响力辐射全国,是湖南野旷律师事务所的奋斗目标.该事务所汇集了一大批专业性强、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过硬的良好律师,着力以维护律法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为社会各界提供良好、效率高、超值、全方面的法律服务!

  但是它适用的前提是,双方都熟悉对方的经济情况!假如把这个前提去掉,经济条件较差的当事人就很容易在离婚协议中写上这一条,往往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遗憾.如一方名下隐藏大量财产,一方不知情,一方不经意间签了离婚协议。等弱者发现了对方隐藏的财产后,就后悔之晚也!因为离婚协议中有“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就算吃了大亏,也不容易打赢官司.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归女方所有但未过户的房产,是否会因为男方的债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该离婚协议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房屋归一方所有,但未办理变更登记,被执行屋子的实际所有人因另一方未履行个人债务而拒绝执行,应否支持,在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


湖南刑事律师事务所_法律服务电话-湖南野旷律师事务所
律师都有什么职位?比如离婚律师 什么的?
1、你受离婚女律师图毒太深了
2、一般开始的时候,什么案件都接的。成长起来后,往往走专业化道路。如刑辩律师、民事律师,而民事里又有很多类型,如专门从事合同法的、婚姻法的、继承的、物权法的……
宜宾市市离婚赔偿律师哪位律师胜诉率高?离婚律师咨询
他们说沈辉律师专办婚婚案子,累计打了数千件婚婚案,经验非常丰富,可以咨询。
在成都有个沈辉律师,是成都*婚婚律师、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合伙人律师、成都市律师调解员、婚姻家庭咨询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以及多家知名法律网站的*婚姻家庭法律咨询顾问。是一个对《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领域有着深入研究,至今已为1000多位当事人解决婚姻家庭问题,实战经验丰富的律师。
如果你委托,沈辉律师在这方面非常擅长的。在执业期间凭借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和专业态度,打了大量的家暴婚姻案子。
  在中伦律师事务所资深知识产权律师张毅看来,经营者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四川地区发现的双汇火腿肠优级产品的包装、装潢与美好优级火腿肠系列产品的产品名称、包装、装潢近似,极易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生产销售双汇火腿肠优级产品的行为涉嫌构成对希望食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供应商信息
湖南野旷律师事务所
法律服务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中路139号宽寓大厦1808室
企业信息
联系人:湖南野矿律师事务所
手机:13574158006
注册时间: 2019-04-09

联系人:湖南野矿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74158006

邮箱:lijun723@126.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中路139号宽寓大厦1808室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付款方式 | 积分规则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6001531号
咨询QQ号:2851780792 
(c)2008-2015 无忧供应网(www.gy51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无忧供应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