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站
 
  • 产品名称:重庆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_重庆公司年报审计_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产品价格:面议
  • 产品数量:1
  • 保质/修期:1
  • 保质/修期单位:
  • 更新日期:2022-05-31
产品说明

  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债权人的作用迥异。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朱建军律师支招:一般公司清算步骤顺序是什么?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正宗重庆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


阿坝年报鉴证_巴中年报审计机构_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四川清算_自贡清算选哪家_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高品质重庆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

  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确认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自贡清算审计机构_成都会计服务-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企业专项审计_西藏集团审计_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合伙企业清算的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清算的清算顺序: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相关法律知识:合伙企业清算的清算程序: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通知,10+30=40;公告,60+45=105)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供应商信息
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服务
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25号地勘局办公大楼312房
企业信息
联系人:彭亚
手机:18081011420
注册时间: 2024-01-26

联系人:彭亚

联系电话:18081011420

邮箱:669719663@189.cn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25号地勘局办公大楼312房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付款方式 | 积分规则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6001531号
咨询QQ号:2851780792 
(c)2008-2015 无忧供应网(www.gy51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无忧供应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