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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04-06
产品说明

  被告苏某辩称,被告苏某与原告不相识,对涉案借款不知情,原告要求我方偿还涉案借款无事实及法律依据,请求驳回原告对我方的诉讼请求。原告王某与被告王某(被告)、王某(被告2)、罗某、苏某、日照某食品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0年7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安南,被告王某(被告)、王某(被告2)、罗某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被告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某,被告苏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胡某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次成功入围,体现了历城金控集团对我所的认可和信任,也为我所在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金融投资等业务领域的深耕提供了一个新的起点.我所将由主任律师牵头,相关专业领域的精英律师共同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秉承一贯的专业精神,尽心竭力,以开创性、建设性的服务,快速地完成金控集团委托的工作,为金控集团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有效防控法律风险作出积极贡献!被告王某(被告)、王某(被告2)、罗某辩称,一、案涉借款是被告公司与原告之间的民间借贷,被告王某(被告)、王某(被告2)当时是被告公司的负责人,在被告公司与原告借款期间是履行职务行为,不是共同借款人,也不是借款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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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坐落于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新金融大厦A4-4号楼29层,是山东济南高新区知名企业,公司业务联系人安南:13365318222, 期待您的来电咨询更多关于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相关信息!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王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五被告共同支付原告借款本金4227970!54元及利息(以4227970!54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24日起至起诉之日暂计算为28万元;自起诉之日起至本息实际付清之日按照月利率2%计算);2、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等诉讼相关的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自2011年12月9日起,分多笔向原告借款共计4227971!54元,用于家庭及经营用途,双方约定并按照月利率1。

  被告食品公司辩称,本案纠纷系原告与我公司之间民间借贷纠纷,本案王某(被告)、王某(被告2)是履行职务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由被告公司予以承担,其个人不承担还款责任,同时,原告将涉案款项转给被告公司开设的被告王某(被告)名下的银行账户后,均由我公司为原告开具了加盖我公司公章的收据,故,原告的款项应当由我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关于原告所起诉的还款数额及利息待原告举证后再发表答辩意见.再者,涉案借款也是由我公司负责偿还!

  李安南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济南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督察委员会委员等!现已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秉承诚信、勤勉、厚德、务实的执业理念!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现为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凭借勤奋敬业的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先后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合同、公司法、刑事辩护、劳资纠纷等多个领域的法律业务!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济南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督察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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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告公司与原告之间的民间借贷用于公司经营和业务使用,被告罗某对案涉借款不予追认!三、被告公司为方便公司财务支出及处理公司业务方便,以王某(被告)的名义办理银行账户,由公司实际管理使用!四、三被告与原告签订的调解协议因被告当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三被告于2020年5月8日咨询委托代理律师后,始知该调解协议不是法院主持作出的调解协议,属于可撤销的情形,现律手段行使撤销权,综上,案涉借款是被告公司与原告之间的民间借贷融资行为,借款用途是公司业务经营,借款也是由被告公司归还并出具收据,被告王某(被告)、王某(被告2)作为公司负责人,在借款过程中履行职务行为,即不属于个人债务,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被告王某(被告)、王某(被告2)、罗某不是案涉民间借贷的适格主体,不应承担还款责任,请法庭查清案件事实及借款明细的基础上依法驳回原告对三被告的诉求!

   我们的公司名称是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我们公司在法律服务这个行业有丰富的经验,可以提供的咨询、的产品。 主营产品主要有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该产品是关于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的, 如果想进一步的了解其他信息,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要注意什么?
要确认到底是哪种债务关系(1)债务从其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由订立合同而来,除此以外,还有侵权行为的债务关系、不当得利的债务关系和无因管理的债务关系等等。(2)另外,随着担保法的出台,债务的担保也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法律保证。其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方式、定金方式、抵押方式、质押方式和留置方式五种。(3)由此可见,当事人首先确认自己属于哪种债务关系,是打债务纠纷官司的前提条件。
个人债权债务纠纷有哪些,怎样避免个人借款纠纷
您好,怎样避免个人借款纠纷: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我国司法实践,避免个人债务纠纷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二)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三)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为此,美方已经采取行动。据律师介绍,反倾销初裁阶段,DOC所参照的替代国价格平均费率较低是3家企业取得零税率的最关键因素。而7月初,原告方美国地板企业联盟又向DOC提供了新的终裁参照替代国价格,其平均费率是初裁时的7倍。如果DOC采纳此参照费率,将进一步认定并抬高中国企业的直接制造成本。在出口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这无疑会对确定中方企业适用税率带来致命的打击。目前,中方律师团已就参照替代国价格平均费率提出强硬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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