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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服务

殡葬服务

殡葬垄断的特殊性目前,我国殡葬改革基本上形成了以公办服务机构为主的经营模式,这其中既有政策的因素,也有殡葬服务机构依靠政府保护而谋取非法利润;民间的丧葬畸形消费进一步刺激了其逐利行为。殡葬市场化改革的关键在于行业开放、行政监管与服务分开、各种主体公平竞争。垄断与暴利是社会各界所议论的热门话题之一,且不说水电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就是像殡葬这样不为人关注的“冷僻”行业,近年来的曝光率也不断增加。从2003年起,竟被列入了暴利行业之中,遭到了新闻媒体和社会的强烈抨击。殡葬垄断的特殊性目前,人们将殡仪服务质次价高的原因归结为垄断。不过,它既不同于因资源条件的要求而无法竞争或不适宜竞争而形成的自然垄断,也迥异于少数经营者的合谋、兼并控制市场的经济垄断,而是由于政策形成的阻止市场主体自由竞争的行政性垄断,是一种非经济、非市场化的排他性独占。但考虑到殡葬改革的时空差异和民族差异,行业保护问题也应具体分析。(一)行业垄断与国家殡葬改革政策中国的传统丧葬因赋予了过多的含义,致使其中参杂了许多落后和愚昧的成分。近代受西方的影响,也推动着丧葬习俗由繁趋简。建国之初,党和国家就发出了“移风易俗、改造中国”的号召,殡葬是改革的重点,并确定了改革土葬,推行火葬,革除陋俗的基本思想,地方政府陆续投资兴办了一批殡葬设施,以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显然,政府此举在于引导人们树立文明、节俭的丧葬观,而非控制殡葬市场;殡葬机构与其说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不如说是国家殡葬改革的载体更为恰当。目前,殡葬改革基本上形成了以公办机构为主导的市场服务体系。这首先得益于政府的改革政策。初,国家考虑到民俗变迁的顽固性和民众心理承受能力,采取了循序渐进、逐步展开的策略,即先城市后农村,先公职人员后普通百姓。随着火葬区域的扩大和火化率的提高,公办殡葬机构也不断增加。可以说,推行殡葬改革、兴建殡葬设施、满足社会需求的一体化特征,客观上造成了公办殡葬机构的垄断地位。尽管如此,经营服务中的独占现象并不像媒体所说的那么严重,至多说在某一环节和某些地区比较突出。如大部分地区的公墓、丧葬用品等基本上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形成了竞争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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