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朗耀律师事务所的网站
 
  • 产品名称:借贷合同纠纷代理律师_个人借贷律师_山东朗耀律师事务所
  • 产品价格:面议
  • 产品数量:25853
  • 保质/修期:1
  • 保质/修期单位:
  • 更新日期:2021-10-31
产品说明

  广和文化的根本目的是使每一位客户得到满意的增值服务!为此,在广和参与的所有法律事务中,广和律师都深入了解和理解客户的核心要求,以确保为客户提供”国际视野下的法律服务”.朗耀秉持“诚信、勤勉、团队、实效”的理念,努力贯彻“提供法律服务”的立所宗旨.诚信:朗耀承诺,在了解案情事实的基础上,客观地向客户介绍承办律师的背景和执业经验,并将利弊因素坦诚相告。勤勉:朗耀相信,天道酬勤,细节决定成败!对每一项事务,都尽心尽力,专注细节,努力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债权人承担何种举证责任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的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如债务人在一审过程中没有主张时效问题的抗辩,时效是否超过法院不予审查,债务人的其他抗辩又不成立,于是一审法院判决债务人败诉.债务人经过咨询,发现了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已经超过,其又以一审的证据为基础以诉讼时效超过为理由提出上诉,由于法律没有限制债务人抗辩的时间,二审法院应当对此进行审查.在审查的时候债权人主张时效曾经中断,该主张是针对任务人新主张的主张,就该主张债权人会提供证据予以支持,此时债务人往往又会以债权人的证据不属于新证据且已经超过举证时限为由不予质证,法院此时若强行质证又苦于没有法律依据!

找借贷合同纠纷代理律师


个人借贷纠纷律师收费_个人法律服务律师辩护-山东朗耀律师事务所

高品质借贷合同纠纷代理律师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我们推荐借贷合同纠纷代理律师

  债务人应如何举证债务人抗辩的种类很多,其有可能对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主张证据本身有问题,这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如果债务人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当然,债务人还可以提出反证,证明债权人所主张成立!如果债务人没有上述主张,则债权人不承担举证责任!时效中断的证据是否在举证时限内提交法律限定了原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时间,但是并没有限制被告提出抗辩的时间,虽然有司法解释规定被告在答辩期内提交书面答辩状归属于义务,但是并没有规定“答辩失权)的法律后果!

  山东朗耀律师事务所坐落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是山东济南历城区知名企业,公司业务联系人主任:13361001908, 期待您的来电咨询更多关于借贷相关信息!


保险待遇纠纷律师电话_民间借贷纠纷相关-山东朗耀律师事务所

个人借贷诉讼律师费标准_个人法律服务纠纷律师-山东朗耀律师事务所

个人借贷律师辩护_济南法律服务纠纷律师辩护-山东朗耀律师事务所

  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供应商信息
山东朗耀律师事务所
法律服务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企业信息
联系人:马主任
手机:13361001908
注册时间: 2020-01-01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13361001908

邮箱:langyaolawfirm@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付款方式 | 积分规则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6001531号
咨询QQ号:2851780792 
(c)2008-2015 无忧供应网(www.gy51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无忧供应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