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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名称:济南继承纠纷专业律师_遗赠房产法律服务律师咨询电话-山东朗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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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05-28
产品说明

  广和文化的根本目的是使每一位客户得到满意的增值服务。为此,在广和参与的所有法律事务中,广和律师都深入了解和理解客户的核心要求,以确保为客户提供”国际视野下的法律服务”。我所律师受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山东省科学养生协会委托,成功办理山东省科学养生协会与山东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称权纠纷一案,双方达成庭前调解,被告山东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我所作为山东省科学养生协会的常年法律顾问,本着尽职尽责的精神,依托扎实的诉讼功底和灵活的诉讼策略,成功捍卫山东省科学养生协会的名称权、名誉权.

  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4.继承人伪造、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非经人民法院审理确认,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无权作出!即便是继承人有违反《继承法》第7条所规定之违法行为,并且继承人亦承认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其继承权也不会自动丧失,一定需要经过司法程序确认。

济南继承纠纷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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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是由一个个作为子单元的家庭所组成,有家庭、有生活,就难免会产生纠纷。本书将主题锁定在用法律知识帮助读者解决家庭内部以及邻里之间的纠纷,从遗产继承纠纷这个方面,通过分析实践中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对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制度以及实务操作中容易产生的问题给予了解答,站在原告与被告不同的立场,以期从理解和应用两个方面对处理家庭内部矛盾以及营造和谐邻里关系给予帮助![2]作者简介编辑候登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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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的成功办理,为顾问单位业务开展和增进与我所的进一步合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我所律师受到了山东省科学养生协会的认可和好评!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嘱扶养协议的效力高,其次是遗赠,效力低的是法定继承.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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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权利丧失继承权丧失,是指依被继承人遗嘱愿意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或是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被人民法院取消继承资格的情形!《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怎样房屋继承哪些房产可以继承
继承制度,是指依法将死者留下来的财产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核心是财产权发生转移。而死者留的财产,也只有合法的财产才可继承,称之为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从各种继承案件来看,房产在继承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然而由于房地产市场中房产类型多样,也造成了继承案件中房产处理的复杂性。 为此,中原市场数据研究分析中心市场研究员张玉就生活中常见的房产类型可能涉及的继承问题进行了总结归纳。主要针对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此类房产又可分为单独所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单独所有即指公民个人拥有房产的完全产权。在此情况下,房屋的继承比较简单,该公民的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共同共有一般存在于家庭关系中,如夫妻共有房屋、家庭共有房屋。在此情况下,在公民死亡后,先要将该房屋属于共有人的部分刨除,剩下死者所有的部分作为遗产,由死者的相关继承人继承。天津(楼盘)(楼盘)中原张玉称,比如,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死亡后,先将房屋属于另一方的分离出去,一般夫妻各占一半份额,剩余的一半份额才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不同的是,按份共有中,死者对房屋拥有产权的份额在生前即是确定的,死后,只有这部分份额,比如房屋的三分之一、二分之一,属于死者的合法遗产,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比如,该房产是兄弟之间购买的,购买时支付的金额不同,兄弟之间按照出资金额占房屋全款的比例按份共有房屋,其中一个兄弟去世,他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死者所占有的房屋份额。 还有一些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就约定财产的具体份额,比如约定房屋丈夫占40%,妻子占60%。同样,一方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继承属于死者的份额部分。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公民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便突然死亡的情况。比如公民在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在办理过户手续取得产权登记证前突然死亡,由于我国对房屋的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此时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房屋产权的有力凭证,房屋买卖合同在法律上只属于债权的范畴,表示你可以得到房屋产权。 这种情况下,实践中,继承人可先继承合同权利,待房产证取得后,再继承。除此之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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